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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净化校园环境,创平安高考”专项行动的通知

2017年08月07日 00:00  点击:[]

学校各单位:

2016年高考将于6月7日至8日进行。根据吉林省考试安全暨诚信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营造和谐健康的考试环境,积极推进依法治考,确保考试安全、平稳进行,维护学校形象,爱护学校师生,现就在全校开展“净化校园环境,创平安高考”活动通知如下:

一、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在2016年高考期间,为了做好“净化校园环境,创平安高考”的专项行动,及时处理各种相关突发事件,特成立“净化校园环境,创平安高考”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郭春方

副组长:张东航 岳 川 恽鹏伟

成 员:周昌卓 刘平江 朱 臣 王 宇

刘向军 葛洪莉 蒋其明 徐智明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诚信考试教育活动,增强全体师生的遵纪守法意识

1.学习政策法规

通过召开主题班会、微信、微博、QQ群、宣传招贴等方式,组织全体师生认真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考试考风考纪的意见》和“六个严禁”、“五个一律”等有关规定,特别是要重点学习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中关于考试作弊犯罪的有关规定。

2.开展主题教育

围绕“《刑法修正案(九)》进校园”、“诚信考试、诚信做人”等主题,通过多种形式与渠道,大力宣传我省整治考试环境、严厉打击考试作弊的决心和措施,宣讲严肃处理考试违纪舞弊行为的典型案例,让“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观念入脑入心,将诚信教育落到实处。

(二)营造良好环境

1.各单位要加强对本部门教职工关于“创平安高考”的教育工作,加强管理。

2.学生工作处负责在校园醒目位置,张贴《刑法修正案(九)(节选)》、国家考试违纪处理办法、诚信考试等教育宣传标语或海报,营造积极向上的考试环境。

3.研究生处负责做好研究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确保在高考期间无学生参与违法违纪活动。

4.保卫处负责做好各校区重点部位的监控,防止不法人员进入学校进行违法活动。

5.后勤管理处负责全面清理校园及周边涉及高考的非法小广告、加强对校园网络的监管,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考试氛围。

三、具体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落实活动内容。尤其各学院要充分发挥辅导员、学生会、学生社团的作用,努力做到宣传教育和净化环境全覆盖。

(二)各学院要做好高考期间在校本专科学生的考勤工作,原则上不许离校,严格请销假制度,要对请假外出及毕业班学生的去向充分掌握,对于有违纪苗头的学生要及时教育并与其家长取得联系,明确学校要求,共同做好有关工作。

研究生处也要准确掌握高考期间学生的去向,防止学生出现违纪情况。

四、落实责任

(一)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措施,各部门要做好沟通、协调工作,落实责任,不能有缺失,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二)加强监督检查,以前期预防为重点,以制度建设为核心,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促进良好的学风、教风、校风。

上一条:不忘初心”——学习习总书记在庆祝建党9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