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分院:
为迎接2017年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深入推进学风建设与学生教育管理工作,集中整顿我校学生迟到、早退、课堂纪律差、学习态度不端正、学习自律性不强等学风中存在的问题,经学校研究决定,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到2017年12月底,集中开展学风整顿专项行动,并以此为契机建立学风督查与管理的长效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迎评促建为契机,狠抓学生管理,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树立严谨求实的学习观念,养成文明健康的行为习惯,促使我校学风状况得以明显改善,并在今后长期坚持。
二、组织领导
组 长:恽鹏伟
副组长:刘向军 佟国权
成 员: (按分院顺序)
穆 林 冯 云 何 鸿 齐向军 梁 鹤
潘峻峰 李铁峰 迟秀兰 鞠维光 田 野
三、整顿内容
(一)严肃课堂纪律
本次学风整顿行动要重点整治课堂纪律。对旷课、迟到、早退、上课打瞌睡、吃零食、发短信、手机上网、上课聊天、不按时完成作业等违反课堂纪律的行为坚决进行整治。
1.各班级成立学生自律委员会,坚持每天进行考勤记录和学生课堂表现记录,并请任课教师签字。对于不遵守课堂纪律的情况,自律委员会当天要及时进行批评纠正,并将考勤记录每天按时报给辅导员老师。
2.各分院每周对有违反课堂纪律三次记录的学生进行通报批评,辅导员进行约谈。学生迟到、早退达三次的记作一次旷课。学生出现无故旷课三次,给予院内批评教育。屡教不改、在同学中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找他人替上课,替签到的学生,一经发现,给予警告处分。受到处分的学生,取消本年内所有评奖评优资格。寝室内有受处分的学生,取消本年内评选“文明寝室”的资格。班级内有受处分的学生,取消本年内评选“优良学风班”资格。
3.辅导员老师要坚持每天查课,每周听课,及时了解学生学习情况,并做好查课记录、听课记录和所带年级的考勤记录、违纪学生约谈记录。每两周的辅导员例会上,辅导员老师要对所带年级的学风整顿情况进行总结汇报。所带年级的学风情况将作为辅导员年终工作考核的重要标准。
(二)狠抓考风考纪
各分院要组织全体学生认真学习《刑法修正案(九)》中第25条关于考试作弊入刑的相关条款,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校有关考试违纪处理的规定,强调考试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消除极少数同学的侥幸心理。每个学生都要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认真复习,诚信应考。如有考试违纪的学生,一经发现,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取消其在校期间所有评奖评优资格。
(三)开展学业预警
各分院要认真开展一次学生学业情况的摸底调查,对学生可能或已经发生的学习问题和学业困难进行警示,告知学生本人及家长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并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补救和防范措施,提高对学生学业的指导性、预见性,通过学校、学生及其家长三方面的沟通与协作,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升本科教学质量。具体实施办法详见《吉林艺术学院本科学生学业预警、指导和帮扶工作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四)营造校园文明环境
针对大学生的教室礼仪、图书馆礼仪、宿舍礼仪、食堂礼仪、集会礼仪等文明礼仪内容进行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学生明礼、诚信、自律意识,营造和谐文明的校园氛围。
各分院成立大学生文明礼仪督查小组,对不尊敬师长、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吸烟、随地吐痰、乱扔垃圾、教学楼内追逐打闹、抢位占座、说脏话、浪费食物、浪费水电等不文明行为,进行督查,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对不文明行为要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对情节恶劣的要进行全院通报批评直至进行处分。
(五)强化学习型寝室建设
充分发挥学生寝室育人平台作用,营造学生寝室内浓郁的学习氛围,创建学风优良、团结互助、内务整洁的学习型寝室,引导全体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树立正确的学习观和成才观。
在寝室内开展“三提倡三反对”宣传活动。三提倡:提倡在寝室内读书学习;提倡寝室成员比学赶帮超;提倡寝室环境干净整洁。三反对:反对在寝室内上网聊天打游戏、打扑克;反对在寝室内白天睡觉(中午除外);反对寝室环境脏乱差。
年底开展“学习型寝室”评选活动,并对优秀寝室进行宣传表彰。
四、工作要求
(一)各分院要成立学风专项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学风整顿工作计划,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根据各自分院的实际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学风整顿工作。
(二)狠抓严管,不走形式,对发现的学风问题及时严肃处理,并在全校内开展警示教育,震慑不良风气。各分院坚持每天检查,学生工作处联合教务处不定时开展抽查,督促学风整顿工作。
(三)开展量化考核,学校考核分院、分院考核班级。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提高全校开展学风建设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