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分院:
2015年,在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各分院认真落实学校各项工作部署,紧密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新时期学生工作规律,努力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工作的内容、方法和途径,使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了更好地总结经验,充分调动各分院的积极性,进一步提升学生管理工作水平,学校决定开展2015年度“学生工作先进单位”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评选范围:具备评选条件的各分院均可自愿申报参评。
评选名额:6个。
二、评选条件
1.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成果显著:主题教育活动针对性和实效性强;积极关注学生心理健康,能够及时发现学生的心理问题,并采取有效干预措施;学生学习积极性高、违纪情况少,整体学风良好;辅导员队伍考核成绩优异。
2.学生违纪和突发事件处理及时有效;各类评奖评优和学生困难资助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学生反响良好。
3.宿舍文化建设卓有成效:宿舍安全有序,文明整洁,有较好的学习氛围;在宿舍联检评比中名列前茅。
4.积极参加学校或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各项主题教育、演展比赛等活动,取得优异成绩。
5.充分结合实际情况,开展特色工作并取得成效。
6.积极探索学生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促进学生工作创新性发展。
7.在2015年度未发生重大学生群体性事件和安全性事故。
三、评选办法
1.具备评选条件自愿参评的分院填写《吉林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先进单位审批表》,并准备3-5分钟的宣传短片,同时请参评分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在评选现场进行3分钟以内的现场陈述。
2.召开评选会议,由学校评选委员会听取参评分院的现场陈述并观看参评宣传短片,参考学生工作处提供的2015年度有关学生工作的评定数据,评选确定2015年度“学生工作先进单位”。
四、工作要求
1.各分院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工作,要在总结2015年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本院实际,认真做好参评工作。
2.各分院要把评选工作作为一次重要的教育学习机会,通过评选查找不足,取长补短,及时宣传、总结推广工作经验。
3.各分院的参评材料(审批表电子版、打印版以及宣传短片DVD光盘),请于2016年3月12日前交到学生工作处思政科。